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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对特殊群体关爱工作进行督导

来源:   时间: >2017-10-16 16:16:03





    10月11-13日,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全市民政系统做好特殊群体关爱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组共分四个小组,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王为民与市儿童福利院、社会事务科、市救助管理站负责同志各带领一个督导小组对县区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汛期防灾救灾、残疾人关爱保护等在内的所有特殊群体关爱工作进行督导。
    在县区,督导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就做好特殊群体关爱工作提出要求。督导组强调,要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关爱工作,确保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措施“四个到位”;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特殊群体关爱保护有关工作全面提升;要及时排查梳理工作中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时刻紧绷安全稳定之弦,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督导组现场查看了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档案资料和资金发放台账及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督导组强调,要规范申请审批程序,认真核查申请资料,确保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在乡镇,督导组现场查看了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儿童档案及信息系统。要求务必要做到工作留痕、一人一档;切实发挥“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专业干事和联络员的作用,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报告制度有效运行,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督导组还到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现场查看了物资储备情况,并强调要确保物资储备充足,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在各救助站,督导组现场检查了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机构规范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尚未设立救助管理站的县区要尽快成立,已经成立的要逐一对照建设标准进行自查,对于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要充分发挥全市救助管理四级救助管理网络的作用,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