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公安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民〔2016〕3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安全改造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17〕38号)有关规定,邹平县对辖区内15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进行了消防设施改造。其中, 1处经消防部门验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处经消防部门现场检查,消防器材安装到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4处关停。
现公示如下:
一、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
高新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二、出具检查记录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
1.台子镇敬老院
2.黛溪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3.九户镇敬老院
4.码头镇敬老院
5.孙镇敬老院
6.明集镇敬老院
7.魏桥镇敬老院
8.韩店镇敬老院
9.临池镇敬老院
10.黄山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三、关停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
1.西董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2.好生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3.焦桥镇敬老院
4.青阳镇敬老院
监督电话:0543-3172132,电子邮箱:sdbzsdb@163.com。
滨州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8日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