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滨州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三位一体”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滨州市民政局
2015年4月10日
滨州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三位一体”实施意见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剧,养老已成为朝阳产业,养老服务需求将从满足日常生活照料向提高生活质量转变,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势在必行。为发挥滨州市劳动力输出、职业培训、资格鉴定的优势,促进民政、家政、院校互动与队伍建设“三位一体”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培训原则
滨州市养老护理员“三位一体”培训以“政策扶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为模式,以开放式拓展和孕育培训市场为导向,结合滨州实际,整合“家政养老服务需求、院校职业培训、民政资格鉴定”三方资源,搞好市场营销、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尊老敬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
培训原则是加大养老护理员社会培训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发挥“家政中介服务市场运作、专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民政养老护理员资格鉴定”的优势,挖掘潜在社会需求,激发服务主体活力,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使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逐步由政府纯补贴型向市场可持续经营型转变,让市场行为和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二、市场营销
短时间内养老护理员需求的增加与养老护理员现有数量,老年人实际护理需求与养老服务水平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社会养老服务面临劳动力“断层”和需求“壕沟”。养老护理员呈现社会地位低、流动性高,收入待遇低、职业风险高,学历水平低、年龄偏高的“三低三高”特征,很少主动有人干,引导很重要。具备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是经过系统培训并通过技能鉴定考试的,他们与传统的保姆相比,更加专业、科学、可信,但他们多数都在医养机构,很少进入社区和家庭,社会缺口很大,宣传很重要。政府扶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市场需要高水平的养老服务,社会要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只有拿到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提高社会地位和工资福利门槛,任务很迫切。滨州市是民政部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一站式”服务基地,也是传统劳动力输出源,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规模效益,将潜在的社会需求营销为市场服务能力,将周边的培训和鉴定吸纳过来,打造以年轻人为主力军的养老服务“优质优价”聚散地,“三位一体”市场营销十分重要。
三、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滨州市民政局
1.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制度, 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建设“三位一体”服务体系,统筹和协调体系运转,制定培训鉴定财政分级负担标准,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行政划片工作,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养,做好养老护理员资源输出工作。
2.在民政部培训中心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制定培训鉴定工作计划,协调和落实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专项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养老护理员鉴定考试长效机制,提供鉴定考试场地、设施设备和耗材,组织鉴定站(点)开展鉴定考试和证书发放,搞好鉴定站(点)规范化建设。
3.拓展养老工作宣传,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辐射能力,提升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职业待遇,每两年组织一次“滨州敬老使者”评选活动,获奖者4年内继续从事养老工作每人每月享受500元补助,并积极向省厅推荐参加“齐鲁敬老使者”评选活动。
4.鼓励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与星级养老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从业满1年以上的,将分别给予最高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5.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并连续在星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按技师、高级分别给予最高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6.对已连续在星级养老机构或依法取得合法手续的家政公司直接从事养老一线服务工作2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中成绩优异,并一次性通过初级、中级、高级、技师资格鉴定的分别给予500元补贴。
7.对30岁以上低保家庭成员、40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50岁以上下岗人员,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通过初级、中级资格鉴定的分别给予500元补贴。
8.建立劳动力预备制度,在滨州市劳动力市场储备充足的养老护理员,通过择优竞争上岗,提高养老服务保障和外向型散射水平,对被滨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或滨州市老年人养护中心聘任并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优秀人员报销原鉴定费。
9.积极探索养老资金扶持和政策鼓励效益,摸索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待遇和社会地位的方法和途径,大力发展远程教育,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养老事业,让社会认可和接纳现代养老护理员,由家政公司、培训院校、鉴定站(点)共同建立滨州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三位一体”资源库并有条件公示。
(二)滨州市家政服务公司
1.充分利用家政公司在中介服务领域和市场机制化的优势和影响,顺应养老产业的发展机遇,发挥服务和市场无形资产的辐射效应,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新增劳动力及社会其他特殊群体改变择业观念,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实现稳定培训和就业。
2.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市场营销力度,大力宣传国家养老就业形势和优惠政策,努力塑造养老护理员职业形象,加强外向型社会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建好社会招生和就业推荐绿色通道,为养老产业发展储备人才,提高养老产业在家政服务中的比重和分量,满足日益增多的养老需求。
3.建立养老护理员市场培训鉴定服务体系,探索政府扶持和以市场为导向的培训、鉴定、供需“三位一体”的长期合作模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配套建设,将潜在松散化的零星社会需求营销为集约化的市场服务,积极开拓定向、订单式培训,扩大规模、集约效益,提高养老产业的政治、社会、经济效益。
4.落实政府分级培训补贴制度和市场分级服务营销制度,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挂钩机制,按照培训优秀率、鉴定通过率、持证就业率落实分段补贴,提高参训率和经费使用效率。大力推广在职远程教育,充分发挥家政公司接地气的优势,积极做好远程教育的推广和管理,解决社会人员集中培训困难的现实问题。
5.加强家政公司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凝聚力和忠诚度,争创服务品牌,积极动员有家政服务经验的劳动力跨入专职养老护理员队伍,引导滨州籍愿意从事养老服务的劳动力加入养老护理员培训,动员拟就业的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的大中专生、热爱慈善事业的志愿者和从事过义工的群体,参加滨州市定向式、订单式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6.家政公司负责其推荐的养老护理员的管理和就业,培训费公司与个人承担比例和形式自定,培训一次参加20人以上的院校将按标准价的90%收取。滨州籍人员培训和鉴定均合格后政府按标准价不低于50%给予补贴,2016年以后视情况逐步降低政府补贴比例;滨州籍以外的优秀人才按标准价不高于50%给予补贴,与星级养老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时,政府补贴剩余培训费。不合格人员的培训费和所有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家政公司支付或垫付。
7.2015年度家政服务公司推荐并被滨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或滨州市老年人养护中心成功招聘并上岗或国际劳务输出的,政府按每人标准培训费的5%给予家政公司扶持基金,社会养老护理员每成功鉴定考试合格200人给予家政公司1万元市场营销宣传费。
(三)滨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院校
1.按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编制培训教学和实习大纲,制定培训内容、课程、学时、目标和效果计划,组织实施与培训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建立长效培训和质量评估机制,扩大养老护理员和密切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支撑滨州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2.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理念,注重实用化,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做到科学、合理、规范培训,抓好培训质量,保证鉴定通过率达到90%以上,未通过的政府按标准价不高于50%给予补贴。
3.提供培训学习考试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选择和参训人员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具体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招生简章、广告和市场营销的策划和文字工作。
4.组织参训学员鉴定考试的网上报名工作,每期开训前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商榷培训和鉴定考试的时间、人数和相关事宜,协助鉴定站(点)办理考场考务准备,及时完成培训效果评估报告和档案收集、整理、入档、成卷工作,并及时备份给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收到相关档案材料后给予培训补贴。
5.养老护理员培训分滨州籍定向式社会岗前培训、订单式机构岗中轮训和外籍开放式自愿参训三种。岗前培训人员主要由家政公司劳动力转移和职业技能院校应届毕业生组成,是市场营销行为;机构岗中轮训为政府硬性要求,是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的手段。
6.加强养老服务事业感教育,借助滨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和滨州市老年人养护中心即将运营的契机,将其发展为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引导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或志愿从事养老护理的优秀毕业生参加培训,把自己的学生培养成机构养老主力军和社会养老蓄水池。
7.加强对在校毕业生的培训、鉴定,减少培训与就业脱钩,持证与招工结合难的矛盾,培训基本补贴按鉴定合格人数结算。2015年度持养老护理员等级证的毕业生与两中心每签约50人给予院校1万元奖励,与两中心签订3年以上养老服务劳动合同并连续从业满1年以上的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补贴,原院校发放。
8.由家政公司推荐的岗前培训人员,经初试和面试合格后,培训院校按标准价90%收取(计算)培训费,10%的优惠补贴家政公司。
9.充分利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养老护理员专业现代网络远程教育资源,开展远程教育,扩大社会培养速度和解决在职人员集中学习难的问题,负责对家政公司组织的远程教育进行技术保障、自学指导、集中短训、技能实习和职业鉴定工作,鉴定合格后每人按标准价60%补贴,其中10%补贴家政公司。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三位一体”方案组织实施,成立滨州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三位一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兆杰 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朱 莉 市技术学院副院长
吕德祥 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岳恒晓 市儿童福利院院长
李洪才 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张冠杰 市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主任
李振华 市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副主任
刘伟伟 滨州市好大姐家政服务公司经理
魏美英 滨州市好大姐职业培训学校副校长
颜 斌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
张 叶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员
宋金泽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颜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172136,电子邮箱:bzmzfL@163.com。李振华(15954369916)、魏美英(15314350607)、李洪才(13355439543)、张叶(15854394948)同志为联络员。